网络〔2018〕1号
淮南师范学院网络信息系统管理办法(试行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了保护淮南师范学院网络信息系统安全,促进我校网络信息系统建设和发展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和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网络信息系统,是指利用校园网及环境,对信息进行采集、加工、存储、传输、检索、发布等处理的各类网络应用软件,包括对外发布建立的各类网站、电子邮件(E-mail)系统等。
第三条 网络信息系统的保护,包括保障校园网及配套设备、设施的安全、运行环境的安全,保障信息的安全,保障系统功能的正常使用。
第四条 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指导学校网络信息系统建设,制定网络信息系统安全措施,开展督促、检查工作。
第二章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
第五条 利用校园网从事网络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,应当遵守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。
第六条 凡使用网络信息系统的单位和个人,应主动接受和配合上级主管部门、公安部门和网络信息中心组织的网络安全检查、安全教育。
第七条 校园网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应该遵守网络文明公约,不得利用网络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。不得制作、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。
第八条 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信息安全等级制度,“谁主办、谁主管、谁负责”,落实“分工负责、责任到人”的管理办法。
(一)单位网络信息系统,按业务范围和职能划分,由相关单位落实专人,按规定管理并维护。
(二)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网络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,要做到人员落实、制度落实、责任落实。
(三)各单位新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等级需达到《教育行业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》建议要求的等级。
(四)各单位网络信息系统、网站,不得将涉及单位财务、人事、档案等方面敏感信息在网上进行发布。
第三章 安全措施
第九条 加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的宣传教育。网络信息中心每月定期开展网络信息系统检查,各单位要建立完善信息管理制度。
第十条 各单位发现网络信息系统问题要及时报告、处理,保障校园网信息安全,堵塞有害信息,及时解决信息安全漏洞问题。
第十一条 建立信息安全员管理机制,通过授权和加强管理,聘请思想素质好、责任感强的教师和学生,对校园网络信息系统安全进行监控,发现问题,保存记录,及时反馈和报告网络信息中心。
第十二条 在技术方面,网络信息中心应加强校园网信息安全技术防范研究,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监控,防止黑客入侵,积极预防计算机病毒;对有碍社会稳定和一些不健康的网站进行屏蔽和隔离,保障我校网络健康、稳定的向前发展。
第四章 责任追究
第十三条 校园网信息安全采取责任追究制,按照“分级审批、分工负责、责任到人”信息安全管理办法,谁主管,谁负责。
第十四条 凡违反本规定,由网络信息中心做出警告、限期整改或者停机整顿处理。性质严重的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的有关规定处罚,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第五章 附 则
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,试行期为一年。
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。
主办单位:网络信息中心 | 2018年1月3日发 |